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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实现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日期:2024-04-11
来源:阿克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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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尉军娟) 近日,记者从地区社保中心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4月1日起,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家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实现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地区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试点医院。

地区社保中心待遇支付科科长李湛介绍,长期在地区居住或工作的自治区以外工伤职工,在参保地履行“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康复)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后,持社会保障卡在地区这两家医院就医,可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政策直接结算,解决工伤职工两地跑腿报销问题。地区工伤职工在自治区以外长期居住(工作),或需前往自治区外治疗工伤疾病的,可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康复)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并选择就医地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院实现直接结算,不用单位或个人先行垫付医疗(康复)费用。

下一步,地区社保中心将逐步扩大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范围,实现工伤保险服务保障再升级,向工伤职工提供更高质量、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服务。

网络链接:https://www.aksrb.cn/cont/202404/11/content_83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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