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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获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9974万元

日期:2024-04-09
来源:阿克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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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卡合尔曼·吐木尔)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地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9974万元。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4438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912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340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1224万元。

地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坚持绩效导向”的原则,及时将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下达至各县(市)和项目实施单位,并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支持符合条件的40个农民合作社和47个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强品牌营销和服务指导等方面;支持培育高素质农民2550人、基层农技人员600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200人;支持34万亩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381亩老旧日光温室改造提升;支持完成培育奶业新型经营主体7个。

地区财政局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网络链接:https://www.aksrb.cn/cont/202404/09/content_83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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