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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制定“三个三”措施 扎实做好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日期:2023-11-01
来源:地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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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阿克苏地区坚持把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突出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坚持以“编制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为切入点精准制定“三个三”措施,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力推动基层依法放权赋能、厘清权责边界、实现职能归位、切实减负松绑、提升治理能力

一、规范程序编制“三张清单”。 一是深入会商研判。县(市)机构编制部门认真组织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培训会和会商研判会,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逐项过筛子讨论认领和编制清单,按照县乡层级之间“两上两下”工作程序,上报机构编制部门二是逐项规范审查。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全过程、全流程指导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规范性审查,并经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后,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加强研究审议。审查后,提交县(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经地区机构编制司法部门备案审查,并征求地区16家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按程序提请地区行署常务会议审核。截至目前,地区各乡镇(街道)共编制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98个、认领行政处罚事项2542条;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98个、涉及职权事项8267条;编制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9、责任事项417条。

二、全面保障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执法机构设置到位。针对执法改革推进中的问题,地县联动进一步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保障机构组建到位。针对人口规模小、综合执法业务相对较少的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队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接受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由乡镇(街道)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执法人员配备到位。区分乡镇(街道)人口规模和执法事项数量,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人员配备不少于4、6、8名。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把关乡镇(街道)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人员资格条件,执法人员名单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地区有关部门审核备案。三是执法业务培训到位。着力解决“不会干、管不好”问题,指导县(市)建立培训制度,健全县(市)司法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农业、住建、卫健等行政执法单位协同配合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地直相关部门先后20余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开展实践模拟探索开展面向乡镇(街道)层面的行政执法资格审核、考试,尽早为执法人员颁发执法资格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健全机制制定“三项制度”。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结合县(市)实际,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二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强化地县、县乡联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执法监督,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严格界定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执法队的管辖权,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及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推动执法队高效履职三是建立乡镇权责事项准入制度。制定印发《地区乡镇权责事项准入管理规范》,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按照部门申请、严格审核、依法准入、动态调整的程序,规范做好“三个清单”的更新、公布和实施,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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