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坚持政治标准以多维度考核促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1-01-18
来源:阿克苏地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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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考准考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近日,阿克苏地区制定了《阿克苏地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坚持把干部考核作为奖优罚劣的基本手段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从考核重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结果运用等方面制定了具体举措,同步推进党建工作、绩效工作、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考核,实现考事与考人、考能与考绩相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与促进事业发展相统一。

突出政治表现,细化考核内容。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县(市)基础条件、发展水平、工作重点等,设置不同权重考核指标,体现差异化;根据地直单位部门工作性质、职能特点、职责任务,对党政综合部门、经济部门、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等设置各有侧重的个性考核指标,增强考核针对性。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着重考核领导干部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系列决策部署;推进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培育干部斗争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推动脱贫攻坚、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联系服务群众和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六型政府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改善民生各项措施等方面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情况,逐一进行政治体检,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考核干部。

改进考核方法,做到精准考核。聚焦干部政治素质、行为表现和工作实绩,改变以往单一的年度考核方式,注重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干部政治素质专项考核、一体化平台核查、相关部门单位业务考核等成果,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全面历史辩证考核干部,公证合理评价干部。同时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脱贫攻坚最前沿近距离考核了解干部,深入干部群众,掌握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在处理复杂矛盾和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时的现实表现,听取群众对干部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价,切实优化考核方式,不断考准考实干部。

科学确定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对标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根据干部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情况,科学确定考核结果。年度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党政正职考核评价由单位绩效、民主测评、考核组评价三部分组成,分别占60%30%10%,其他干部考核评价由单位绩效、领导评价、民主测评、考核组评价四部分组成,分别占50%20%20%10%。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作出一定贡献,受到地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根据现实表现,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县(市)、地直单位推荐疫情防控表现突出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同时,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通报批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意见大等15项具体情形,明确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切实做到评价公平公正。

激励约束并重,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同表彰奖励、组织处理相挂钩,年度考核情况向党委(党组)书记反馈,以适当方式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整改,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连续三年优秀的,记三等功或记功;对考核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年度考核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对考核基本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改进;对考核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职级层次。对于不参加年度考核、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合格)的,该年度不给予绩效奖金,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不计算为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同时,对考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根据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牢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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